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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劉暢《中國青年報》(2014年10月16日11版)
  CFP供圖
  在一些人眼裡,受賄是一個極為私密的過程,在“天知地知,你知我知”的隱蔽環境里,一方誠懇熱情地相送,一方半推半就地笑納,和風細雨,心照不宣,完成了利益的交換和關係的結盟。而有朝一日東窗事發,行賄者先期落馬,如實招供,受賄者如同秋後的螞蚱,自知來日無多,只等紀檢辦案人員上門抓人,由此炸響一個驚動四方的反腐驚雷。
  這樣的正劇,在眼下的反腐季節不斷上演。曾經充滿希望的政壇新星,已然退休貌似“安全著陸”的老人,久經滄海、深諳世事的官場老手,還有飽讀詩書、意趣高雅的學者型官員,幾乎都沒逃脫這樣的腐敗邏輯和政治宿命。那麼,他們收取賄賂時,真的不知道“江湖險惡”、“風險莫為”嗎?很多人並非法盲,深諳法律常識,對掩藏的陷阱和危險心知肚明。但是,為何鋌而走險,最終落得“鐵窗度餘生”的下場?
  日前,被判10年徒刑的海南省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(正廳級)在《檢察日報》懺悔稱,自己是多年黨齡的黨員,就在離任前放鬆了對自己的約束,落入了“受賄犯罪的深淵”。其中,有一個細節,就是“在送禮人指天發誓‘絕對沒有第三個人知道’的奉勸聲中,我收下了賄賂款”。
  在看似清水衙門的黨校里,這位官員居然15次收受同一名下屬以勞務費名義送的錢物,僅人民幣就達19萬元,還有港元、手錶、玉石若干。第一次,對方送了兩萬元,誠懇感謝他在“工作上花了很多精力、很辛苦”,並將行賄款說成“是我們給您的報酬”。據說,行將退休,他收下了平生第一筆賄賂款。過一段時間以後,對方在春節前再次給他兩萬元,告訴他“收益好,報酬自然就多。再說了,報酬多了也不燙手”。像很多官員最初受賄一樣,他當天夜裡“輾轉反側”。隨後,每當元旦、春節、五一、十一,他都有了這樣的“報酬”。投桃報李,他對本應監管的教育資金睜一眼閉一眼,將對方提拔為後備幹部,將對方妻子安排到學校工作。最終,由於對方遭遇舉報,紀檢部門介入調查,拔出蘿蔔帶出泥,他也進了監獄。
  清廉的幹部大致相同,腐敗官員各有各的故事。但這樣的受賄行為,很多身陷囹圄的官員都有類似經歷。在腐敗的利益鏈上,曾經的脈脈含情,以往的肝膽相照,一旦面臨辦案人員不依不饒的審問,收受賄賂、提供庇護的“老大”就會露出廬山真面目。送錢的“小兄弟”往往心懷鬼胎,胡作非為,被群眾舉報本在意料之中。放鬆、僥幸的心態,拉關係、搞小圈子的用心,信誓旦旦的忠誠表態,在官員放鬆警惕收受賄賂時起到了催化作用。“是自己把自己送進了監獄”,鐵窗之內,這名黨校副校長這樣反思。由此看來,“沒有第三個人知道”的勸賄發誓是多麼靠不住,只有提高警惕、潔身自好、不搞小圈子,才是值得公眾輿論期許的為官之道。  (原標題:“沒有第三個人知道”的發誓靠得住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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