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桶裝瓦斯新制 殘氣將可退費 為促成桶裝瓦斯交易價格透明化,保障消費者權益,經濟部與內政部今年二月依修正後「石油管理法」新成屋第十九條之一規定,會銜公告「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」,北市府並自三月起配合辦理。 新制上路後,業者除了應定期會場佈置向主管機關申報氣源流向,也要在營業場所公告供銷資訊,並揭示零售價格,瓶身也應該明確加註瓦斯重量,且內容物誤差不得低於標融資示值一%以上。 而過去定位不明的瓦斯鋼瓶也確定畫歸業者,包含購置、檢驗與維修,全都應由業者負擔,消費者僅需繳納一千六百有巢氏房屋元押瓶費,於不續用時退還。 此外,新制也提供「殘氣退費」機制。未來只要業者與消費者簽有新式的定型化契約,在回收瓦斯鋼瓶酒店兼職時,可就未使用的瓦斯氣應按比例退還價金,每公斤目前市價約為四十五元。 只不過新制上路後,除標示不明一項可依「石油管理法澎湖民宿」裁處十萬至五十萬不等罰鍰外,其餘項目除非業者同意納入定型化契約規範,否則皆無強制力。 產發局公用事業科專員許淑品表示融資,新制上路後,產發局已陸續前往全市各瓦斯行宣導。在已完成宣導的五十二家瓦斯行中,有卅七家願意與消費者簽訂定型化契約,卅西服六家同意殘氣退費,同意率在七成左右。 預計在四月六日前,完成全市一百卅五家瓦斯行宣導。未來也希望透過加強宣導,以市場機住商房屋制約束所有業者納入新制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 而新舊制轉換間,消費者舊有鋼瓶必須先由原瓦斯行以最低三百元價格購回,再回歸押支票借款金制度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e61recfm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